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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特蓄电池充电维护储存时间

2019-12-12   编辑:dede58.com

对备用的电池来讲,当电池供电后,对电池重新充满电所需要的时间,一般不少于24h。
■电池应贮存在低温(-15-40℃)干燥清洁的房间,放电时间在20小时以上,电压达到1.8V/2V应终止放电,放电时间在2-20小时,电压达到1.7V/2V应终止放电,放电时间在2小时以内,电压达到1.6V/2V应终止放电,否则电池将受到损坏。放电完毕应立即充电避免阳光直射。
■当电池长期放置不用时,需定期对电池补充电,期补充电周期见(表2)。2.循环充电时充电机器应提供的最高电压应有限制:12V电池的充电电压为:14.1-14.7V,充电最大电流不大于额定容量值的25%A。
⑥出库时依据电池的开路电压和内阻进行二次配组
电池容量保持
以下因素将影响电池的使用寿命:
(1)重复的深放电,尤其是重复的浅充电后的深放电
(2)使用环境温度过高
(3)过充电,特别是过高的浮充充电电压。
(4)过大的充电电流。
(5)充好电的电池如果长时间未使用,特别是在高温环境下,将会导致自放电的加速和容量的减少。
四。电池的贮存
蓄电池应贮存在低温,干燥,通风,清洁的环境中,避免热源、火源、阳光直射,充足电存放,而每3-6个月补充电一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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